一、强奸的追诉期有多少年
以强奸罪为例,其追诉时效最长期限为二十年。若犯罪行为人在二十年后仍被判定需接受法律制裁,则必须报请上级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核批准。
另外,当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国家安全机关正式启动立案调查程序或人民法院受理由上述机构移送过来的案件之后,如果涉案人员存在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形,则其将不再受到追诉时效的制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强奸的案件多久可以处理
实施强奸犯罪而需接受法律制裁者,一般的审理周期会在法院正式立案之后的两个月左右完成,但最长不可超过三个月。
然而,若此案涉及到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情节,或者其所引发的附带民事诉讼,亦或是存在着法定的特殊情况,那么经过上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审理期限可适当延长至三个月。
如若仍有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审理期,则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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