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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书什么时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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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6 · 2002人看过
导读:根据相关法律,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书通常在事故情节清晰、责任明确的情况下,次日即可出具。对于较复杂的案件,通常会在十五天内出具责任认定书。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这一规定确保了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公正性,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体现了法律对交通事故处理的严谨态度。
责任书什么时候下来

一、责任书什么时候下来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之要求,若交通意外事件情节简洁明了、责任界限明确,次日便可获得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如遇较为复杂繁琐的案件,通常于十五个自然日内可出具责任认定书。

此外,如遇特别情形者,需提出申请予以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二、责任书重新认定成功改判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于自现场调查工作开始之日起的第十个自然日内,完成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于涉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在成功查获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员之后的十个自然日内,也必须相应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对于经调查核实无误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您持有不同观点或疑议,即应自该认定书送达您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在此基础上,重新进行认定的可能性确实存在。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是各负其责导致的平等责任关系,抑或是因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引起的责任分配,在各方均承担了责任的情况下,均应依据法律规定互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再者,若您对交警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持有异议,您亦有权自该认定书送达到您之日起三个自然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议申请。在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收到您的书面复议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便会做出是否立案受理的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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