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其他侵权 > 法律对未成年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法律对未成年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2076人看过
导读:我们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四大特别防护措施:家庭守护、学校庇护、社会扶助和司法保障。家庭守护强调亲情关系,由父母或监护人全面呵护子女;学校庇护则通过教育机构悉心照料学生;社会扶助由多方力量共同关爱未成年人;司法保障则确保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对未成年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一、法律对未成年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针对未成年人群体,我们提供了四大层面的特别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守护、学校庇护、社会扶助以及司法保障。家庭防护则是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托亲情关系,为其未成年子女实施全面呵护;学校庇护则是通过学校、幼儿园乃至其他各类教育机构,对未成年人进行悉心照料;社会扶助指的是国家、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甚至普通公民,以各种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关爱与帮扶;

最后,司法保障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二、法律对赡养父母的规定

在我国相关法律当中,对于赡养父母的责任义务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成年子女作为父母的法定抚养对象,肩负着赡养、扶持以及提供保护等重要职责;

其次,对于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较为困苦的父母而言,其享有向自己成年子女请求支付必要的赡养费用的合法权利;

再者,赡养人员在向老年人提供经济支助、生活照顾以及情感温暖等方面都应严格执行相应的责任;

最后,赡养成员必须确保患病的老年人们能够立即获得医疗救治与悉心护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