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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拒赔什么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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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7 · 1867人看过
导读:保险公司将拒绝以下情形的理赔请求:1. 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2. 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信息;3. 保险事故发生在合同约定的除外责任范围内;4.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未及时通知或采取必要措施。以上情形均构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依据。
保险拒赔什么原因

一、保险拒赔什么原因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将导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请求:

1、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用;

2、在投保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3、保险事故并不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约定;

4、保险事故属于责任免除条款所涵盖的范畴;

5、所签署的人寿保险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6、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的免责期间;

7、在申请理赔时缺乏必要的索赔单据和资料;

8、存在故意欺诈行为

9、超过了法律规定的索赔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九条

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二、保险拒赔后,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1.对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类型的保险,无论是何种保险业务,当该类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时,其所享有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均为两年。这一时间起算的日期应从他们得知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实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2.然而,在涉及到人寿保险的情况下,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时,其所享有的诉讼时效期限则有所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诉讼时效期限为五年,同样是从他们得知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实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有权对相应的赔付申请予以拒绝:首先是,当被保险人蓄意制造保险事故之时;其次,如果被保险人未能真实、全面地披露相关重要信息给保险公司;再次,当保险事件发生的地点或者方式正好处于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免责范畴之内时;最后,若发生保险事件之后,被保险人未能够迅速通知保险公司或者未能积极采取相关的补救措施。这些情况都是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申请的合法且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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