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分公司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以下为设立分公司的流程主要内容:
1.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营业执照以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审核分公司的企业名称;
2.若分公司的经营范畴涉及特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则须按照相关法规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书;
3.递交完整的分公司注册申请资料,依法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以及刻制分公司所需的公章、财务章与负责人印鉴章。
如若申请的分公司是一个拥有独立核算资格的分支机构,除了上述步骤之外,还需携带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前往相关银行开设分支机构的银行账户,并且申请相应发票,当所有程序经由工商部门批准之后,方可到大厅领取合法的营业执照。至此,该分公司便可正式开展营商活动。所以,在进行分公司设立过程中,务必要关注这些重要环节,以避免对分公司注册手续造成不利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二、注册分公司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在申请注册分支机构时,您需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首先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总公司正式运营执照的原始文件。
其次,请确保您已加盖公章将该正本执照的复印件提交给我们。第三个必备材料是总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必须由总公司市监局备案材料库出具,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接下来,您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此外,还需要总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其签名的复印件。
最后,您需要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除此之外,您还需要提供总公司实际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及其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同时,也需要提供分支机构财务人员的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在建立分支机构的全过程中,以下步骤至关重要:首先,须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分公司名字的预先审核;其次,如果所从事的特定产品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得到相关的行业审批许可证,那就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申请与批准;再次,在准备完全后提交所需的注册材料进行营业执照以及公章的制作申请;接下来,若分公独当一面,便需另外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并购票以兹凭证;最后,只有经过工商部门明确的批准后,才能正式领取属于自己的营业执照,进而合法展开日常经营活动。因此,恳请各位在整个注册过程中给予以上各环节足够的重视和关注,以避免不当行为对整个注册事宜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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