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算是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
无论开办赌场的目的是为了盈利还是非盈利,只要有人确实在其中进行了赌博活动,那么都将被视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行。
此外,若某人为了获取经济利益而在电脑网络上建立起赌博性质的网站,或者作为该类网站的代理人,那么根据中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相关规定,即便该赌博网站并未真正实现盈利,但接受投注的行为也将被判定为开设赌场罪。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什么算是有前科
凡先前已被人民法院判定有罪并接受刑事惩罚者,皆视为具有犯罪记录,入伍或就业时务必予以真实详尽的说明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要求,凡是曾经依法受到刑事制裁的个人,在加入军队行列或谋求就业机会之时,必须要对相关部门进行实名报告,陈述自身所经历的刑事处罚过程,不得有所保留和隐瞒。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什么算是开设赌场罪怎么判刑”,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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