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税务类纠纷 > 合理避税 > 交通费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交通费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2200人看过
导读:运输成本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交通费指受害者及必要监护人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包括购车款(含购置税)、路桥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车险及设备维护费。受害者在诊疗过程中可能需多次转院,这些交通开支是实际经济损失,与伤害方行为有直接因果联系。按侵权法,赔偿方应负责所有交通费用。旅游费用则涉及购置税、道路养护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保险及设备维护等,可能略有差异。
交通费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一、交通费可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运输成本可计入进项税额抵扣范畴之内。在此,我们将“交通费”定义为受害者及相关必需的监护人员因接受就医或进行转院诊疗而实际产生并用于交通的花费。这些费用主要由购车款(包括车辆购置税)、路桥通行费、车船使用税费以及过关税费等公司运营成本、燃油费用以及车险费用,以及常规的设备维护和保养费用所构成。当受害者遭遇负面影响之后,为了确保能得到有效的治疗,他们必须前往医疗机构进行疗程,且甚至可能在诊疗过程中需要进行多次转院治疗。因此,这段时间内所产生的交通开支对于受害者而言,无疑成为了一种实质性的经济损失,这样的损失与伤害方的恶意行为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联系。

根据侵权法的基本原理,负有赔偿责任的一方应全面负责各种交通费用。旅游费用涵盖了车辆购置税、道路养护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过桥费、燃油费用、汽车保险费以及常规的设备维护和保养费用等多个方面。

其中,可能存在微小的差别,比如道路养护费和常规设备维护和保养费用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二、交通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关于交通费用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之问题,我们有如下明确说明。所谓“交通费用”,特指受害方及必需的陪护人员由于就医或转院治疗所需而实际产生的交通运输费用。此种费用主要包括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通行费用、燃油费用以及保险费用等,并且还包含了日常维护和保养费用。当受害者身受伤害之际,他们需登门于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其中部分患者甚至需要在特定的疗程内转院治疗。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的支付,无疑对受害者造成了实质性的财产损失。且基于侵权法律原理,强制性规定赔偿责任人据此负有赔偿责任。

然而,交通费用的具体构成又有所不同,例如在养路费和日常维修保养费方面可能会出现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运输成本可以作为货物及服务购买中所缴纳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此处所指的“交通费”特指由于遭受人身损害而需要就医治疗或者转换医院进行救治时实际产生的各项相关交通费用。具体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购置款含购置税部分、公路桥梁通行费、车辆和船舶使用税费、燃料费用、汽车保险以及设备保养维护所需支付的费用等。在受害者的医疗康复过程中,很有可能需要频繁地更换医院进行治疗,因此这类交通支出实质上构成了不可避免且真实存在的经济损失。与伤害事件紧密相连的事实是,根据侵权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的责任人必须对这一类交通费用全额负责。至于旅游费用方面,它则主要涉及到车辆购置税、公路管理维修费、车辆和船舶使用税费、燃料费用、保险费用以及设备保养维护等方面,然而在细节设置上可能会有所微妙的差异。

网站地图
更多

合理避税最新文章

遇到合理避税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

税务类纠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