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刑期过了多久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时限最长不得超出整整十二个月。当取保候审的时限正式期满之际,务必对其进行实时解除。因此,在取保候审的刑期已经过去十二个月之后,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刑期可以超过多久
被批准采取保释候审并不计入刑事惩罚的期限范畴之内。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手段,而非严肃的刑事法律制裁。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未受到任何形式的刑事处罚,且他们并未被关押于监狱或其他拘禁场所,因此无法将此阶段的时间视为刑期予以折抵。
然而,如果在定罪量刑前已经被关押,那么这段时间则可用于折抵刑期。例如,若最终被判定为管制刑罚,那么在判决执行之前所经历的拘留期限,每一天都可以折抵为刑期的两天。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高限度为整整十二个月。一旦取保候审的期限宣告正式截止,就必须及时将其终止。因此,在原定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二个月之后,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解除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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