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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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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2244人看过
导读:明知他人利用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如发二维码链接、出租电话卡、银行卡等行为,若符合一般自然人、故意、侵害信息网络管理秩序、提供严重服务条件,则构成帮信罪。
帮信罪有哪些情形

一、帮信罪有哪些情形

众所周知,若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从事犯罪活动,但仍实施如下六类行为者,便可能被判定构成帮信罪。具体包括:

首先,向犯罪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其次,为其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

再次,协助其使用网络存储功能;接下来,为其提供通讯传输等各类技术支持;

此外,协助进行广告推广工作及最后,为其提供支付结算便利。

其中,最为普遍的行为类型主要集中在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以及网络帮助三个方面,例如许多人可能会参与到发送二维码链接、邀请他人加入特定群体、将个人电话卡、银行卡出租或出借给他人,甚至通过蝙蝠软件传达上线指令以建立网点等行为中。而要判定是否构成帮信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犯罪主体应为一般自然人;

其次,主观上必须具有明确的故意心态,即明知自己所实施的行为是在为他人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再者,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应为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

二、帮信罪有哪些常见方式和类型

在清晰了解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存在以下六种行为会构成帮信罪,分别为:

1.为犯罪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2.提供服务器托管空间;

3.提供网络存储应用;

4.提供通讯传输等相关技术上的支持;

5.帮助提供广告推广方案;

6.提供支付结算协助。

若构成帮信罪,通常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以罚金

如果是单位犯此罪行,则需对单位进行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

同时,若与其他犯罪行为合并发生,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量刑

对于帮信罪的认定,关键在于:

犯罪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

主观方面为故意,即明确知晓自身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帮信罪有哪些情形”,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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