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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没买交强险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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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5 · 2966人看过
导读:若机动车辆未购买交强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押车辆,并通知车主或管理者依法投保,并处以最低责任限额保险费两倍的罚款。若车辆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同样会被扣押,并要求提供保险标志或办理手续,还可能面临20至200元的罚款及警告。
车辆没买交强险怎么处罚

一、车辆没买交强险怎么处罚

违法违规行为之一便是未购买交强险:

第一种情况,如果汽车所有权者或管理者未能依照法规规定进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采取强制措施扣押相关车辆,并通知这些车主或管理者必须依法进行投保,同时还将对其处以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两倍罚款。

第二种情况,如果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没有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会采取同样的措施,扣押该机动车,并要求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办理相应的手续,同时,还可能面临警告或者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三十九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车辆没买保险和年检发生交通事故要负全责吗

车辆没买保险和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是否负全责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因没发保险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才要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车辆没买交强险怎么处罚”,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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