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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裁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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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6.03 · 1911人看过
导读:本执行裁定书有效期二年,期间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将终止执行;发现新财产可随时申请恢复。申请执行时效同样为二年,中止、中断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强制执行裁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一、强制执行裁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本执行裁定书的有效期为二年期限。

在这二年内,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如果经查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无法履行义务,那么人民法院会作出终结执行的决定;

但当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可执行财产时,可以随时请求恢复执行。

此外,申请执行的期间同样为二年时间。

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和中断问题,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强制执行费用由什么负责

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但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强制执行裁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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