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法院会主动调查取证吗
表述为,零余额账户的使用限额具有与人民币储蓄同样的支付结算功能。
即,预设权限内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办理各类转账、汇兑、委托收款及提现等多种形式的支付结算业务。
比如,预算单位若需在本地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进行国库授权支付,则需确保该账户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晰明确的清算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该类账户通常不允许存在余额过夜,因此常以“零余额账户”之名来称呼。
具体操作的方法就是:
每日正常营业时间开始后(国库单一账户系统开机的时间通常设定为每天早晨9:
00左右),由国库部门负责通过该账户进行财政资金的支出;而到了当日营业结束之时(国库单一账户系统关闭的时间设定为每天下午15:
30前后),该账户将同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工作,从而确保账户始终处在零余额状态。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第二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功能。
(1)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进行清算,实现支付。
(2)财政部门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支出清算;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
(3)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
(4)小额现金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零星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5)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二、民事诉讼法人身损害赔偿时效
3年,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事诉讼法院会主动调查取证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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