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作废了还能重新申报吗
关于个人所得税申请作废后如何进行恢复的操作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点击位于税费申报界面下方的“更正申报”及“作废申报”功能;接着,从列表中选择需要恢复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点击“更正”按键以进入修订页面;当然,您也可以在“已作废”选项卡处找到那份已经被作废的申报案卷,通过点击此按钮来实现删除的操作。
随后,请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按钮,然后再进行一次新提交的申报工作,这样便可成功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恢复工作。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税负情况,依照现行规定,具体表现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其次,经营所得则适用于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之间的超额累进税率;
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这几种类型的收入,均需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进行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提供的汇算清缴信息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其更正;纳税人更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
扣缴义务人未将扣缴的税款解缴入库的,不影响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应当凭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办理退税。
二、个人所得税零申报表如何填步骤
个人所得税零申报,找到当地的税务局官方网站,在网站中下载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根据相关内容填写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填写完毕之后点击保存,点击扣缴个人所得税模块,上传已填好的纳税申报表,找到“提交”,点击提交即可。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人所得税作废了还能重新申报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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