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管可以不开依据没收东西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城管部门在收取物品时必须开具相应的凭证;
若未能提供该等凭证即视为违法行为,并可据此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申诉。
值得注意的是,城管部门虽然依法享有对涉案物品的暂时扣留权,却须遵循法定程序,派遣至少2名具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在现场仔细清点并记录所扣押物品的具体情况,并且应该向被申请人签发一份详细说明暂扣原因及相关权利义务条款的暂扣物品告知书。
而当被指控方在规定的期限之内足额交付应缴罚款后,方可依照法律流程索回被扣押之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城管可以扣车吗
城管可以扣车,这并不违法。
在《城市管理执法办法》中指出,城管部门可以依据交规,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依法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相关的场所、设施和财物。由此就可以看出来,如果车主违章停车,那城管完全有权利拖车扣车。
一般城管拖车拖车扣车的情况有:
1、车主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禁止停放的路段,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城管能够不联系车主直接将车辆拖车;
2、对于违法停车,严重阻碍交通秩序,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城管就会联系车主,让其将车辆停放在相应的机动车停放位置上,并对车主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教育,但是如果车主不配合城管的工作或者是城管联系不上车主,那么为了维护交通道路的安全,城管可以先将车辆拖至不妨碍交通秩序的路段停放,或者是交通管理部门的指定车辆停放地点。但是城管需要及时通知车主拖移的地点。
城管扣车的处理:
1、城管只有暂扣车辆的权利,在超过法定期限后就必须要归还的,完全不用担心。违法停放车辆一般是不能超过30天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能超过30天,城管部门作为国家的一个执法机构,更应该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2、如果到了法定期限城管还没放车,那就可以打110报警。其次,如果你没有任何的违法行为,那城管也就无权扣车,如果扣车了也可以报警。《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对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查封、扣押的物品属非法物品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不得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设定任务和目标。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全额上缴。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城管可以不开依据没收东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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