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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82条 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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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4.13 · 1939人看过
导读:在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者时,须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使用传唤令。 对于现场发现的违法者,警察出示工作证件后,可口头传唤,但需在后续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告知传唤原因和依据。 拒不接受或逃避传唤者,将采取强制传唤措施。
治安管理处罚法82条
是什么意思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82条 是什么意思

若遇有必须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者前来接受查访之情形,需经过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的首肯之后,方能启用传唤令进行传唤。

针对于在事发现场被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者,人民警察只需亮出其工作证明,便可采用口头传唤的方式予以处置,然而,在进行后续询问笔录记录时,务必确保对口头传唤的细节进行明确标注。

同时,公安机关于应该明确地向被传唤对象告知传唤之事由以及依据所在。

对于那些没有合理理由却拒绝接受传唤或者试图逃避传唤之人,我们保留采取强制传唤的应对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个人当场处罚的权限是什么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24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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