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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和抵押人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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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6 · 2762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债务人和抵押人有哪些区别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债务人和抵押人有哪些区别

一、债务人抵押人有哪些区别

债务人和抵押人的区别为债务人是对债权人负有偿还债务的责任,而抵押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时,以抵押财产对债权人承担责任,债权人此时对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抵押和质押有哪些区别

1、标的不同:抵押的物品一般是不动产,而质押的物品则是以动产为主;2、效力不同:抵押物品需要经过登记才是有效的,而质押物品只需要占有即有效;3、权利不同:借款人抵押物品只具有担保效力,而质权人则拥有物品的支配权以及留置权;4、变现方式不同:抵押物品需要通过法院拍卖才可兑现,而质押则是直接变卖。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质押和抵押区别有哪些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在于是否转移了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转移了财产的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对于债务人和抵押人有哪些区别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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