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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不可以作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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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2356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什么人不可以作为保证人相关的法律规定。
什么人不可以作为保证人

一、什么人不可以作为保证人

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二、保证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保证人没有具体承担多少比例的责任的问题。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的责任划分。

1、一般保证责任是在债务人不可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三、什么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

保证合同当事人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明确是对主债务、主债务的利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内容的全部还是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什么人不可以作为保证人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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