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离婚诉讼要符合什么条件
提起离婚诉讼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条件有什么
男方起诉离婚的限制条件有:
1、男方是非军人要求离婚会受到限制,即除非征得军人同意,非军人一方不得提出离婚,现役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女方在怀孕或生产后一年、终止妊娠后半年内,限制男方提出离婚,但女方要求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3、其他限制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三、离婚后要求经济补偿要符合什么条件
离婚后要求经济补偿需要符合的条件是:一方在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方面负担较多义务。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向另一方要求经济补偿。具体补偿的方式和补偿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提起离婚诉讼要符合什么条件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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