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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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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9 · 2320人看过
导读:拆迁违章建筑首先需要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向行政相对人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是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如果是在法定的期限内,行政相对人不停止建设或者是不予拆除的,那么行政机关可以对该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拆除,具体的拆迁违章建筑怎么处理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拆迁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一、拆迁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违章建筑拆迁的时候不予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二、违章建筑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1、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

2、处理和处罚阶段,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章建筑的时间界限。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3、补办手续阶段,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

4、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

5、行政裁决阶段,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应予受理。

6、强制执行阶段,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三、违章建筑主要包括哪些?

建筑物,是指运用各种材料生产出来的具有各种使用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是人可以在其中进行生活或生产活动的、固定于土地之上的房屋或其他场所,如住宅、办公楼、厂房、库房等。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拆迁违章建筑怎么处理需要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一般情况下,行政机关是需要首先限期行政相对人自行拆除的,只有在行政相对人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拆除的,才可以强制拆除。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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