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共同贷款人是不是借款人

共同贷款人是不是借款人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493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共同贷款人是不是借款人相关的法律规定。
共同贷款人是不是借款人

一、共同贷款人是不是借款人

共同贷款人是借款人。

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

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二、借款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效

借款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效取决于他人的代签行为是否得到了借款当事人的授权,或者代签之后是否获得了相对人的追认。如果签借款合同的人是在获得了当事人授权的情况下代其签订借款合同,或者签订借款合同后得到了当事人的追认的,则此时借款合同即使不是本人签字也有效。

反之如果签字的人既没有得到授权,事后也没有获得当事人追认的,则借款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共同贷款人是不是借款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更多#债务债权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债务债权最新文章

遇到债务债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