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贪污受贿辩护 > 十年前挪用公款还追究吗?

十年前挪用公款还追究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2920人看过
导读:十年前挪用公款还追究,主要就是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当中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诉讼时效是根据法定最高情况进行判断的,最高是可以按照无期徒刑在进行处罚的。十年前挪用公款还追究吗,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十年前挪用公款还追究吗?

一、十年前挪用公款还追究吗?

十年前挪用公款还追究,挪用公款罪,属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有期徒刑的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所以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的,法定最高刑为十五年,其对应的追诉时效应该为《刑法》第八十七条第三款所规定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其对应的追诉时效应该为《刑法》第八十七条第四款所规定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二十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相关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二、挪用国企资金算挪用公款吗

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款。这既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

在国有企业、公司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该企业、公司挪用公款的财物,属于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

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挪用上述公司、企业的资金,也应属于侵犯公共财物所有权。

三、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的货币资金归个人使用,都具有日后归还的意图。其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而挪用资金罪则仅仅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的款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则不仅包括国有、集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而且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认定是挪用公款罪还是挪用资金罪主要根据主体和客体的界定,才能准确划分罪名

十年前挪用公款还追究吗,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非常明确的解答。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挪用公款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按照刑事法律当中的规定,肯定是需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的,当然了,挪用公款也是需要根据其法定最高刑来判断追诉时效的。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贪污受贿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贪污受贿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贪污受贿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