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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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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3194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相关法律依据: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一、超过诉讼时效届满后在催款函签字后果

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债权人债务人发出欠款催收函,债务人虽已签收但未在欠款催收函上签字的,仅表示其收到该欠款催收函,不能发生对原债务重新确认的法律后果。

二、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该批复确认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债务人在债权人催款通知单签章(签字或盖章)的法律效力,即认为债务人的签章行为是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意指:

(1)债权人发给债务人的催款通知单有明确催收到期欠款的内容;

(2)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而非仅签收了催款通知单;

(3)债务人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主观愿望或客观行为。

而债权人对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向债务人发出欠款催收函,债务人虽已签收但未在欠款催收函上签字的,仅表示其收到该欠款催收函,并无其他任何法律意义。

与上述批复中的债务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完全不同,不能推定为债务人有偿还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意思表示,不能发生对原债务重新确认的法律后果。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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