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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抚养孩子但不让女方探望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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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2 · 3611人看过
子女抚养专业律师 李晓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5年
律所: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2111324899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7571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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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李晓娟律师,专业婚姻律师,婚姻家事部主任,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 擅长:离婚、涉外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 李晓娟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擅长离婚谈判及疑难离婚问题的诉讼。在私人财富领域,综合运用财产协议、遗嘱、保险、信托等工具为高净值客户提供私人财富保护与传承的法律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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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避免产生纠纷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影响。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女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自己对孩子的探望权。判决后如果男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男方抚养孩子但不让女方探望怎么办

男方抚养孩子但不让女方探望怎么办

如果离婚时,把抚养权判给了男方,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探望孩子,女方可以这么做:

首先,杭州离婚律师建议双方可以协商处理,避免产生纠纷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造成影响。

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女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自己对孩子的探望权。

这个时候,法院往往会以孩子利益为出发,对探视权的行使方式、时间等作出判决,之后要求孩子的父母协助执行。

如果男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离婚判决或调解书中已明确了探望方式、时间的,女方可直接依据生效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我是杭州离婚律师李晓娟,有婚姻法律疑难问题,您可以电话或微咨询,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86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68条规定: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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