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家事纠纷 > 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4 · 2569人看过
家事纠纷专业律师 信金国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22年
律所:北京家问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410324002
擅长领域:房产纠纷
咨询电话:18611695580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注婚姻案件近20年,办理案件数以千计。每一位委托或者咨询过信律师的客户,信律师都会为其细心作出一份详尽的婚姻分析。
更多>
导读:针对当事人申请的人身保护令法院会展开实质性的调查,即对受害者所述的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极有可能继续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需具有真实性。受害者申请人身保护令后,该申请人身份确符合要求的,法院会继续调查受害者所述的家暴现象是否属实,如果确实存在该现象,则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对于存在或者正在遭受家庭暴力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只要核查属实,就会针对存在家暴情况的当事人给予保护。

那么,受害者申请人身保护令需要哪些条件呢?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有关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一、对于受害者因受到家庭暴力伤害的

家庭暴力的伤害或者目前没有遭受家庭暴力但预期很可能会继续遭受家庭暴力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

受害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其监护人或者亲属代其申请人身保护令。

二、受害者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人民法院的审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针对当事人申请的人身保护令法院会展开实质性的调查,即对受害者所述的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极有可能继续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需具有真实性。

主体的审查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就是说家庭关系应该成立。

1、监护关系,法律上要求的监护关系存在或者是正当监护人不在,委托他人代为行使权力的。

2、抚养关系,因为一些原因,家庭的孩子可能只是仅仅存在抚养关系而不具有学园关系。

3、寄养关系,针对一些孤儿或者流浪儿童的容身场所,应该保护孩子不受到侵害。

4、同居关系,即双方已经构成了同居关系的。

以上四种情况都满足主体要求,符合申请人身份要求。

三、家暴事实调查。

受害者申请人身保护令后,该申请人身份确符合要求的,法院会继续调查受害者所述的家暴现象是否属实,如果确实存在该现象,则符合申请条件。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您的情况复杂,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网站地图
更多

家事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家事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