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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户口本副页是哪一页?

时间:2024-02-20 16:29:36 浏览:3780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公民的户口本副页是第2页。一般情况下,如果说是属于户口本上那个信息有误的话,那么是可以找到户籍管理部门来要求更正这个信息的,同时如果说符合分户的条件,那么也可以申请分户。
公民户口本副页是哪一页?

一、公民的户口本副页是哪一页?

公民的户口本副页是第2页。户口本分户条件:

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仍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居民户口迁入或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字文件规定。

分户程序:

(1)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

(2)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

(3)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二、户口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我们国家对于户口这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是非常的严格的,比如说有专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来进行管理,通常情况之下在完成户口登记之后就会给公民发户口本,这个户口本一定要保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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