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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多久失去永久起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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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081人看过
导读:离婚后多久不会失去永久起诉权,只要是符合起诉的条件,那么完全是可以再次的起诉的。比如说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在离婚的时候存在着恶意转移财产,等情况发现之后就可以再次起诉。
离婚后多久失去永久起诉权?

一、离婚后多久失去永久起诉权?

离婚后多久不会失去永久起诉权,只要是符合起诉的条件,那么完全是可以再次的起诉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五年是不是超出诉讼时效,要依据诉讼请求而定,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的,超出诉讼时效。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如何确定离婚纠纷的地域管辖权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或在某地连续居住达1年以上,该地为其经常居住地,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必须向该公民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民离开其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在外地居住1年以上(在外地住院就医除外),但没有经常居住地,即没有在任何地方居住达一年以上,如果对其提出离婚诉讼则须向其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

公民户籍迁出后但尚未落户,对其提出离婚诉讼的,如果该公民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向其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应向其原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户籍迁出超过一年的,应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要解除夫妻关系的话,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除,当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也可以在诉讼过程当中一并的解决,但是如果当初存在着转移财产的情况之后,发现也可以再次的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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