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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配合防疫是什么行为,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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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5918人看过
导读:不配合国家的防疫工作,属于违法行为,确诊病例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者在隔离期未满之时脱离治疗,可以由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按照法律上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不配合防疫是什么行为,怎么处理?

一、不配合防疫是什么行为,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行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疫情期间不配合防疫工作怎么处理?

疫情期间不配合防疫工作:对于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不配合隔离治疗的情况,《传染病防治法》明确,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根据实际的情节,可处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拘留。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另外,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不配合防疫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病人在疫情期间不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可以由公安机关配合医院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对于病人违反治安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罚。具体的处罚意见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确定,警告,罚款,拘留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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