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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请求权除斥期间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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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4237人看过
导读: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涉及到反劳务请求权的问题,首先饭玩物请求权是不存在除斥期的,只要是发现自己的物品被他人所进行非法占据,这个可以要求其进行返还或者是进行相应的赔偿。
返还原物请求权除斥期间有什么规定?

返还原物请求权并不存在除斥期间,这是由于返还原物请求权是一种物权请求权,而除斥期间适用于形成权。

根据《民法典》对除斥期间的有关规定,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如撤销权、抵销权、解除权等,而返还原物请求权是请求权的一类,所以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没有除斥期间的。那么返还原物请求权应该适用什么期间呢?请看下文小编对此进行的分析。根据《民法典》对返还原物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的相关规定,返还原物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一般动产与不动产。

1、对于一般动产,法律上考虑到如果返还动产的请求权也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话,就会造成第三人善意取得一般动产时的信赖利益,有可能构成对交易安全的威胁,所以为了为了保护与返还财产义务人交易的第三人的信赖利益,维护交易安全,一般动产的返还原物请求适用诉讼时效。

2、对于不动产的返还请求权,为了不使不动产物权成为空虚的权利,所以《民法典》的第一百九十六条中将其列为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之一。

3、所以返还原物请求权中的返还不动产请求权既不适用于除斥期间也不适用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返还不动产请求权无论过了多久都可以提出,并且不会受到诉讼时效的抗辩。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述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返还物问题,首先任何人的私有财产是不能够随意被他人进行侵害的,一旦发现被他人进行侵害,是损坏的话,都是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相关的赔偿,涉及到返还物的问题,返还物是不存在除斥期的,也就是说只要发现自己的物品被他人非法占据,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进行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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