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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指定监护人判决书上诉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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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461人看过
导读:对于法院下达的指定监护人判决书不服的,指定监护人可以申请上诉,在收到法院判决书之后30日内,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并指出自己不服的理由,若法院同意该理由,会撤销决定,另行指定监护人。
不服指定监护人判决书上诉可以吗?

一、不服指定监护人判决书上诉可以吗?

对法院指定监护人不服可以上诉,如果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或者是当事人认为指定监护人不适宜监护被监护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变更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二、精神病患者的指定监护人可以改吗?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不可以随意更改,首先,所谓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按顺序应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除此而外,经有关单位同意,精神病人的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也可以担任监护人。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

不服指定监护人判决书的,可以申请上诉,精神病患者的指定监护人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监护人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除此之外,也可以由精神病人所在居住地的居委会承担监护责任。法定监护人是指直接由法律规定承担监护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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