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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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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3 · 4723人看过
导读:刑事诉讼第三人是没有的,因为在刑事诉讼的案件中,是没有所谓的第三方,如果刑事诉讼伴随着民事诉讼,则属于独立诉讼。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不能单独向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案件中的第三者有过错,受害人可以得到补偿,但前提是第三者的过错是“应当预见而不采取措施”,但对人身伤害是不可预见的。
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有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没有第三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的被告人只能是犯罪嫌疑人

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它是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提起的,通常由审判刑事案件的审判组织一并审判。其成立和解决都与刑事诉讼密不可分,因而是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正因为如此,解决附带民事诉讼问题时所依据的法律具有复合性特点:就实体法而言,对损害事实的认定,不仅要遵循刑法关于具体案件犯罪构成的规定,而且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就程序法而言,除刑事诉讼法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诉讼原则、强制措施证据、先行给付、诉讼保全、调解和解、撤诉反诉等,都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总的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没有第三人,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对案件结果具有法律利益的第三人且原告、被告均参与了本次诉讼中的提起诉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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