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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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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1866人看过
导读: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双方互负债务,而且债务是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但是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后履行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有先履行抗辩权,可以拒绝对方提出来的履行请求。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

(2)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这种顺序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或按交易习惯能够确定。应先履行的债务有履行可能。

(3)应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即全部或部分瑕疵履行。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六条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三、对抗辩权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条 【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二十八条 【行使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抗辩权有诉讼时效限制吗?

抗辩权是形成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抗辩权是阻碍请求权的行使。诉讼时效经过抗辩权本来就是抗辩权之一,时间一过就是永远过了,当然不适用诉讼时效。

在我国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如果双方互付债务,在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先履行一方应该按合同约定履行本人应尽义务,如果本人都没有履行应尽义务,当然也无权利要求对方履行应尽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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