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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的意思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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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586人看过
导读:先履行抗辩的意思是双方当事人都有对对方应该履行的责任,在有先后的履行顺序的条件下,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没有履行的时候后履行的一方可以不履行,或者先履行的不符合要求,后履行的也可以不履行。
先履行抗辩的意思是什么?

一、先履行抗辩的意思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却无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我国民法典首次明确规定了这一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这些都是它不同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之处。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

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

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关于互负债务是否指两个债务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

2、两个债务须有先后履行顺序。至于该顺序是当事人约定的还是法律直接规定的,在所不问。如果两个对立的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就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成立先履行抗辩权。

3、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是指先履行一方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定的标准、要求,即违约了。《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仅规定了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漏掉了履行债务不符合法定的要求,应予补充。履行债务不符合债的本旨,在这里指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包括加害给付)、部分履行和不能履行等形态。

三、什么是后履行抗辩权?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后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违约的抗辩,在这个意义上,后履行抗辩权可以称为违约救济权。

先履行抗辩权一般是对后履行的一方的权益的保障,先履行的一方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履行自己的义务,后履行的有权利拒绝自己的义务,相对应的也有后履行抗辩权,实际上是对违约的行为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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