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2427人看过
导读: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是在原告起诉以后,若法院立案,法院应该把原告的诉讼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答辩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双方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与庭审,并配合法院的庭审工作,庭审结束后等待法院出具判决结果。
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的诉讼流程跟其他民事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一样的,事实上,如果不当得利人拒不返还财产,是有可能会构成侵占罪的,但侵占罪是自诉案件,需要受害人直接到刑事法院起诉。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债务债权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债务债权最新文章

遇到债务债权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