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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退还还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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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2078人看过
导读:挪用公款退还是否还判刑,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挪用公款犯罪的情况主要有: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公款退还还判刑吗

一、挪用公款退还还判刑吗

挪用公款退还是否还判刑,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挪用公款犯罪的情况主要有: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这里所说的非法活动是指挪用公款供个人或他人进行走私、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2、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这里的数额较大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挪用公款15万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

3、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384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二、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

2、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前述贪污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的内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样具有特定性和公务(职务)性。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3、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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