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钱被起诉出庭要怎么应诉
当事人欠钱被起诉后,去参加庭审时,应当根据庭审的情况来应诉。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当事人因欠钱被起诉后,人民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去参加庭审,当事人应当根据庭审的情况来进行应诉,当事人有反驳的,可以在庭审中表明,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的,应当将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当事人愿意和解的,也可以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当事人对应诉实在没有头绪的,可以委托其他人参加庭审,比如可以找相关律师为当事人参加庭审,保护其合法权益。
二、民事诉讼的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状可以由自己书写,自己不会的,可以寻求其他人的帮助,让其他人代写,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也不会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综上所述,当事人因欠钱,然后被起诉的,人民法院在确定开庭时间后,当事人应当去参加庭审,积极应诉,当事人可以根据对方提出的观点进行应诉,当事人无头绪的,可以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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