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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为什么能判缓却不能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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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7 · 1615人看过
导读:在刑事案件中缓刑跟取保候审本身就没有任何关系,取保候审并不是缓刑的前置条件,判缓刑的适用条件必须是主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有可能被判处拘役,犯罪情节较轻等,而且,取保候审是在案件侦查阶段,判刑后就不存在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中为什么能判缓却不能取保

一、刑事案件中为什么能判缓却不能取保?

缓刑取保候审是没有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八十二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

事实上,既然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判处缓刑,像这种情况下,罪犯也是不需要在监狱中服刑的,而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不能将取保候审跟缓刑相提并论,即使没有被取保候审,也是有可能判处缓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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