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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全部社保清单的查询方式有哪些

时间:2024-02-23 15:56:21 浏览:5077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在深圳查询社保缴费清单的方式包括到社保机构查询,携带社保卡到社保局的自助服务终端机器上查询,登录社保局的网站查询,或者拨打当地社保局的电话查询。职工每年的社保扣费标准,在社保局都是可以查询得到的。
在深圳全部社保清单的查询方式有哪些

一、在深圳全部社保清单的查询方式有哪些?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百不清楚,可以度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本人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容信息查询。

二、社保缴纳方式有哪些?

1、个人自行办理:如果没有工作单位的个人、自由职业者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自行办理,需要参保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只能缴纳养老和医疗两大险种,而不是常说的五险一金

2、通过单位缴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会通过代扣、代缴的方式,所以职工个人是不需要担心的。

三、社保费用的征缴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综上所述,社保清单的查询方式有很多,而且用人单位在发工资的时候,如果扣除了社保费用,必须在工资条当中写清楚各项社保费用的扣除标准,如果是自由职业者,每年交了多少钱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本人也非常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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