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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行政复议中止后可以恢复审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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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9 · 5240人看过
导读:在行政复议中止以后肯定还要恢复审理的,因为行政复议中止是暂时的,比如申请方和被申请方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就会中止,但等到导致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就会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根据规定行政复议中止后可以恢复审理吗

一、根据规定行政复议中止后可以恢复审理吗?

行政复议中止后可以恢复审理,但需要等到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二、行政复议的审查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复议法》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复议的中止根终止是不一样的,不过,行政复议中止的期限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所以,什么时候才能恢复审理也不确定,但恢复行政复议审理的情况下,会及时通知当事人。行政复议中止期间,是不计入行政复议审查时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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