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等级可划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造成的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交通事故;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交通事故;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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