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585人看过
导读: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量刑规定是:处3-1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本罪的判决标准是非常严重的,涉及到因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还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判决处理。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本罪与它罪的认定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在司法实践中,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交通设施(如盗窃铁轨上的枕木,偷割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缆,从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的电气设备上偷拆电子元件等),从而严重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与盗窃罪容易混淆。两者虽然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财物,但前者盗窃的不是一般公共财物,而是正在使用中关系到交通运输安全的设施,这种盗窃行为,不仅侵犯财产关系,而且严重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同时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者毁坏的危险大多采取放任态度,即表现为间接故意。因此,这种行为既是盗窃罪,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应当按一个重罪即破坏交通设施罪定罪判刑。而盗窃罪窃取的是一般公私财物,或者盗窃未投入使用的交通设备,不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其侵犯的客体只是公私财产权利,因此,与上述以盗窃交通设施为目的而构成的破坏交通设施罪,有本质区别。

(二)破坏交通设施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0条第8项的规定,破坏交通设备的一般违法行为是指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区分破坏交通设施罪与上述一般违法行为的关键在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行为是否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是否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如果破坏行为已经造成或者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从而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应以本罪论处;如果破坏行为只是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但尚未达到足以使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严重程度,则属于破坏交通设备的违法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量刑处理情况,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的犯罪行为,所导致交通设施破坏所产生的后果是不同的,具体情况下由法院进行调查取证后进行判决处理。

网站地图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 476次阅读
  • 破坏交通工具罪量刑标准:一、行为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若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2024-02-24 1233次阅读
  • 2023.03.02 1984次阅读
  • 455次阅读
  •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应该满足:一般主体,在故意的前提下,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2024-02-20 1060次阅读
  • 2023.03.05 1723次阅读
  • 489次阅读
  • 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的判罚标准: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后果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等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等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2024-02-28 1480次阅读
  • 2023.03.28 1083次阅读
  • 312次阅读
加载更多
更多

刑事犯罪辩护最新文章

遇到刑事犯罪辩护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