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类刑事犯罪,经常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整个团伙的全部涉案数额、涉案人数,很容易被全部算到每一名参与者头上。如果当事人不能清晰界定自己在团伙里的工作内容,就很难争取到从犯认定,最终量刑会明显偏重。
李XX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就是典型的多人共同犯罪案件。当事人李XX被另一名主犯雇佣,仅仅负责在香港码头接送偷渡人员上下船,同时收取偷渡费用,全程没有参与团伙筹划、人员招揽、路线搭建等核心组织行为。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委托北京中银(珠海)律师事务所的陈韵担任辩护人。陈韵2023年开始执业,独立承办80余起刑事案件,对于共同犯罪案件的角色划分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接手案件之后,她第一时间多次会见当事人,把当事人参与的次数、人员数量、获利金额全部核实清楚。
梳理案卷之后,陈韵把辩护核心锁定在行为边界划分上。她将主犯搭建海上偷渡通道、统筹整个犯罪活动的行为,和当事人仅负责码头接送、收取费用的辅助行为做清晰对比,明确当事人只是临时受雇人员,在整个犯罪链条中只起到次要、辅助作用,符合从犯的法律认定条件。
公诉机关最初给出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的量刑建议。庭审当中,陈韵完整阐述当事人的从属地位,同时提交当事人坦白案情、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愿意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多项从宽情节。
法庭经过审理,充分采纳了从犯的辩护意见,最终按照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作出判决,同时追缴当事人6000元违法所得。虽然罪名没有变更,但是从犯身份得到确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从宽处理。
这起案件也给涉案当事人带来启示:面对共同犯罪指控,不要被动等待量刑,要主动梳理自己的行为内容,区分核心组织者与普通执行者,把次要地位的事实证据整理完整。
在办理大量轻微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陈韵经常协助当事人开展刑事和解评估。如果案件社会危害性较小,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她会主动对接检察机关,提交社会危害性调查报告,争取不起诉或者缓刑处理,避免当事人留下刑事案底,影响后续就业与生活。
依托北京中银律所规模化、专业化的办案体系,陈韵可以完整调取全部案卷材料,保障辩护工作全面细致。她始终恪守“细节破局、策略致胜”的办案原则,不放过案卷里任何一处事实细节。
工作之外,陈韵以民盟盟员身份投身公益普法,多次面向务工人员讲解团伙犯罪的法律风险,提醒大家不要轻易受雇参与非法活动,避免因一时获利卷入刑事犯罪,给自己留下终身法律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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