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历经近三年僵持的房屋租赁纠纷,出租方因仅作口头租赁约定,陷入三方权责推诿、既收不到拖欠租金也无法收回房屋的维权困局,还面临实际占有人异地、高龄人员出行不便、腾退后续执行变数极大的多重难题。朱永旺律师跳出固化诉讼思路,以分层沟通的调解策略破局,推动各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完整可执行的调解协议,最终案涉纠纷一次性全部履行完毕,出租方顺利收齐租金、收回房屋,实现实质化案结事了。
朱永旺律师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执业于浙江绣川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位于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205号三楼,系金华市社区矫正讲师团第一期成员、“律普尔”法律顾问团队核心成员,曾任义乌市共赢商事调解中心兼职调解员。多年深耕民事法律服务领域,兼具一线诉讼实战能力与企业合规非诉服务经验,凭借社区矫正基层工作积累的实务经验,擅长在耐心倾听的沟通中快速精准抓取当事人的核心诉求,能够将晦涩的专业法律判断转化为平实易懂的表述,帮助委托人清晰把握案件走向与利弊权衡。执业过程中始终拒绝套路化办案,不机械套用模板化诉讼策略,坚持针对每一起案件的具体事实开展针对性剖析,以解决委托人的实际问题为核心目标。诉讼业务层面,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30件,覆盖民事领域多个细分方向,具备全流程办案能力与扎实的实务积淀,业务核心聚焦于婚姻家庭纠纷与合同纠纷两大领域,累计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是深耕的重点方向。非诉与法律顾问服务层面,作为“律普尔”法律顾问团队核心成员,随团队为大型国企单位提供合规审查服务,覆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用工合同、对外交易合同等多个维度,助力企业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排查经营环节法律风险,同时为多家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对商事委托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买卖合同等各类商事文本拥有深度审核经验,注重法律风险前置防控,通过交易条款优化、业务流程梳理、专项法律意见出具等方式,帮助企业从源头降低纠纷发生概率,实现合规经营与风险防控的平衡。公益法律服务领域,朱永旺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中心相关工作,承办多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积累了扎实的刑事办案实务经验,始终注重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严谨尽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援助案件,获得受援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从业以来,朱永旺律师始终秉持务实、尽责的执业态度,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与每一份委托,致力于为委托人提供兼具合法性与实操性的法律解决方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出租方将自有房屋对外出租,仅与名义承租人口头达成租赁约定,未签署书面租赁合同。后续名义承租人并未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直接将房屋交由两名异地第三方实际居住使用,最终形成房东、名义承租人、实际占用人三方交错的法律关系。后续案涉房屋出现长期拖欠租金的情形,各方矛盾持续发酵,出租方既无法收回拖欠租金,也无法顺利收回案涉房屋;名义承租人以自身并未实际居住为由,拒绝独立承担租金责任;实际占用人身处外地,其中一名当事人年事已高,房屋内还存放大量个人物品,往返当地处理纠纷存在诸多现实障碍,迟迟不配合腾空房屋。多方互相推诿下,纠纷僵持近三年,私下协商完全陷入停滞,出租方的合法财产权益长期处于受损状态,急需专业法律人士介入打破僵局。
本案审理推进过程中暴露多重难点,首先案涉交易仅有口头租赁约定,没有直接书面凭证,事实举证难度较大,同时叠加名义承租人和实际占用人两方不同主体,各方对责任主体如何锁定、哪些主体需要共同承担租金及腾房义务各执一词,法律关系界定成为首要争议点。其次三方当事人分散在不同地域,对立情绪浓厚,互相推诿互不信任,各方诉求存在明显冲突,若径直开庭审理极易进一步激化矛盾,各方几乎没有协商余地。此外腾房后续执行风险极高,实际占用人中有高龄人员,屋内堆放大量私人物品,即便拿到胜诉判决,后续强制执行腾退的周期长、变数大,出租方面临“拿到判决但拿不回房屋”的现实风险。同时部分被告长期在外地,高龄当事人不便长途参与线下诉讼,线下开庭调解的客观阻力极大。
接受委托后,朱永旺律师预判直接走判决路径会面临事实认定难、责任主体覆盖不全、后续腾退执行周期漫长等多重风险,确立分层沟通、调解破局的整体办案思路。首先第一时间对内梳理案件全脉络,充分向委托人释明诉讼利弊,客观分析判决与调解两种方案的收益、风险与时间成本,引导委托人作出合理租金让步,主动释放调解诚意,为后续协商奠定基础。其次分别对接名义承租人以及两名实际占用人,开展背对背沟通,逐一向各方释明对应的法律责任,明确逾期付款、逾期腾空房屋对应的加重违约后果,破除各方试图推诿责任的侥幸心理。之后考虑到实际占用人身处外地、高龄当事人不便出行的客观情况,主动与法院对接协调线上调解签署流程,免去高龄老人长途奔波的不便,同步对接当事人家属配合完成相关手续确认,打通异地调解的现实障碍。最终在法院主持之下,推动三方达成完整调解方案,把租金支付、合同解除、房屋腾空、逾期加重违约责任全部细化落实到调解协议中,设置明确违约罚则,保障后续协议具备可执行性。
案件经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约定全部三名义务主体共同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金,明确租赁合同解除时间,约定限期完成房屋腾空,腾空费用由义务方自行承担,同时明确逾期未腾空时,房屋内物品可由出租方自行处置。调解协议中专门设置违约加重条款,一旦义务人未按期足额履行,需要一次性支付更高金额款项,并承担相应利息损失。调解协议生效后,各方均按照调解文书约定完整履行,出租方成功收回全部拖欠租金,房屋按期腾空交还,长达近三年的租赁纠纷一次性彻底了结,无需再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朱永旺律师跳出“唯判决论”的固化思维,不机械追求一纸判决书,提前预判执行难点,优先选择调解路径,一次性解决钱款回收、房屋收回两大核心诉求,避免委托人陷入诉讼加执行的漫长拉锯,以严谨尽责的执业特质展现扎实的实务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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