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开庭前第七天,满满两箱盖着红章的工程资料被堆在会议室桌面,建筑公司法务的指尖在原告的起诉状落款处反复摩挲,600余万元的索赔额像一块巨石压得整个团队喘不过气。
紧急介入拆解诉请
被代理人此前委托的代理人始终没能理清原告600余万元诉请的构成明细,连违约金和滞纳金的计算基数都没能找出逻辑漏洞。简春华是北京中银(泸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委员、副主任,2018年就开始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办结的各类案件超600件,尤其擅长建工类纠纷的拆解应对,手里同时服务着十数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对建筑行业的资金流转、履约惯例熟稔于心。拿到案件材料的当晚,他就带着团队把所有书面材料逐一铺展开,把原告诉请里的工程尾款、违约金、滞纳金三个板块单独拆解标注,很快就发现原告主张的大部分工程尾款对应的工程量,根本没有双方共同签字的确认单据。
梳理证据锚定核心抗辩点
简春华律师本身对文字极度敏感,拥有专业的证据梳理和庭审应变能力,他带着团队逐页核对施工日志、甲方阶段性验收单、已付款凭证,把原告没有出具书面验收通知、自行将滞纳金起算时间提前近半年的细节全部标记出来,同时结合建工领域的行业惯例,指出案涉施工合同里既没有约定明确的验收期限,原告主张的违约金标准也远高于实际损失,相关条款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针对原告提交的索赔明细里多份没有被告方盖章确认的工程增量单据,承办律师逐份比对施工节点的往来函件,找出对应的工期滞后说明文件,证明部分增量属于原告方临时变更要求导致,不属于被告方的履约瑕疵。
庭审博弈直击规则边界
庭审过程中,对方代理人始终咬住合同条款里的手写补充内容不放,主张被告方存在多处违约情形,要求法庭全额支持诉请。承办律师当庭提交了完整的阶段性验收签收记录,证明原告方怠于履行验收义务长达八个月,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未及时组织验收的责任不能归属于施工方,同时拿出当地住建部门发布的建工类纠纷违约金调整参考指引,论证原告诉请的违约金叠加滞纳金总和已经远超未付工程款可能产生的实际资金损失,请求法庭依法予以调低。整个辩论环节没有冗余表述,每一个观点都对应一份已核实的书面证据,让对方的多份关键索赔依据失去证明力。
终局落定划定责任边界
最终法院采纳了被告方的核心抗辩观点,将原告诉请的600余万元金额大幅核减,判决建筑公司仅需支付60余万元工程欠款,驳回原告关于违约金、滞纳金的全部诉请,诉讼费用也由原告方承担大部分。“建工纠纷里从来没有空泛的道理,每一分责任的缩减,背后都是对每一份书证细节的死磕”,承办律师事后复盘时始终强调,任何案件的处理都要站在双方视角反复推演,才能在现有证据框架里为当事人争取最贴合法律规定的公平结果,不随意承诺结果,只把每一份证据的作用发挥到极致,就是对委托人信任最好的回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