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在校学生因涉嫌相关网络犯罪,被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调整涉案罪名,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开展案件审查,该学生仍处于在校就读阶段,若最终被判定有罪留下案底,后续升学、就业、参与相关资格考试的通道都会直接受阻,家属及当事人自身都有强烈的规避刑事追责诉求。
该案件由属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对接辩护人,石生全律师接手案件时,其执业于重庆华代律师事务所,已处理过多起同类轻罪涉学生群体的刑事案件,积累了成熟的辩护实操经验。石生全律师第一时间调取完整案卷材料,核对全案证据链细节,逐一梳理涉案资金流水走向、当事人行为参与程度,重点核实当事人对涉案资金性质的主观认知程度,排查案件定性层面的合理疑点,同时确认当事人始终保持稳定的认罪悔罪态度,在校期间日常表现无不良记录。
针对这类涉及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的轻罪刑事案件辩护,石生全律师此前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对未成年人案件、轻罪网络犯罪案件的辩护要点有充足的实务积累,他结合已固定的全案事实,围绕当事人系在校学生、涉案情节轻微、主观恶性极低、已完成全部认罪认罚流程等核心有利情节,整理形成完整的辩护法律意见,提交给承办案件的检察机关,明确提出对当事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申请,详细说明附条件不起诉既符合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群体的司法保护政策,也能匹配案件实际情节,实现教育矫正的目的,无提起公诉判处实刑的必要。
办理该起案件时,石生全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大量同类案件的处理经验让他清楚附条件不起诉的考验期并非程序终点,稍有疏漏便可能直接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重新提起公诉。石生全律师在取得检察机关作出的七个月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并未停止跟进案件,而是定期和当事人沟通,逐一拆解考验期内的各项监管要求,提醒当事人日常行为边界,协助当事人配合检察机关的日常监督考察,全程规避所有可能触发违规认定的风险点,保障考验期平稳推进。
七个月考验期届满后,承办检察机关核查全期监督考察记录,确认当事人无任何违反考验期监管规定的情形,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最终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该决定生效后,当事人不会留存任何刑事犯罪案底,此前的在校学籍不受影响,后续正常完成学业、参与就业及各类资格考试的通道全部保留,未因本次涉案留下长期人生阻碍。
从该起案件的完整处理流程来看,刑事案件的辩护并非全部要等到法院庭审阶段才开展工作,审查起诉阶段是很多轻罪案件争取程序终止的核心黄金窗口。尤其是针对在校学生、未成年人群体的轻罪涉网案件,辩护的核心重心不能仅放在争取低量刑上,优先推动不起诉结果,从源头阻断案底留存的负面影响,对当事人的长期人生发展价值更大。即便属于法律援助指派的公益案件,符合专业资质、深耕对应领域的辩护律师也可以通过精准梳理全案有利细节,契合司法机关的类案处理政策,推动案件向对当事人最有利的方向推进。当事人及家属面对这类涉刑情形,不必等到案件起诉至法院才委托辩护人,尽早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接专业律师,固定全案有利情节,提交合规的法律意见,更有可能争取到不起诉的最优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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