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维权或争取自身合法权益时,最终结果未达预期,根源往往不在于诉求本身缺乏合理性,而是前期证据准备存在明显缺失,无法形成完整闭环支撑自身主张。就结合青海首例缅北涉诈相关刑事案件的证据梳理过程,从实务角度拆解证据在案件办理中的实际作用。
案件对应的纠纷起因,是境外某犯罪集团在缅甸设立机构,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期间形成层级分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裸聊敲诈、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等方式实施违法活动,涉及全国153名报案被害人,核实有效敲诈勒索金额超600万元,部分涉案人员存在偷越国境行为。公诉机关以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偷越国境罪对1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马志孝律师作为该其中一名被告人阿洛某某的辩护人参与案件办理,最终法院判决结果较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缩减两年。
马志孝律师是青海敏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具工程法学本科教育背景与前中交一公局集团法务岗任职经历,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与建设工程两大领域,秉持坚持实事真相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具备对应的实务积淀。在该办理过程中,其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证据梳理工作:首先对公诉机关提交的全部在案证据逐一筛查,区分不同证据的证明指向,将与当事人阿洛某某直接相关的参与时长、实际作用、涉案流水等材料单独归类;其次针对控方出示的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服务器司法鉴定意见、辨认笔录、出入境记录、资金流水等材料,逐一核对证据形式的完整性与内容的关联性,梳理出其中能够佐证当事人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对应细节;最后将筛选出的各项关联证据按逻辑顺序串联,搭建形成能够对应当事人地位作用、参与程度、主观状态的完整证据脉络,支撑相关辩护主张的呈现。
结合该全案证据情况来看,有效具备法律效力的材料包括被害人陈述、同案被告人供述、服务器司法鉴定意见、涉案人员辨认笔录、官方出具的出入境记录、真实可核对的资金流水等,这些材料均符合法定证据形式要求,能够互相印证部分案件事实。但该也存在对应的证据短板:部分被害人的关联鉴定意见无法完全直接锁定对应侵害行为的实施主体,部分关于胁从犯、立功情节的佐证材料存在细节缺失,无法直接单独作为认定对应情节的充分依据。
针对缅北涉诈类刑事案件当事人或普通公民事前事中的证据留存要点,可从该中提炼出对应实操指南:如果自身遭遇同类裸聊敲诈类侵害,第一时间保留所有聊天记录、对方发送的信息、转账凭证、自身通讯录未被篡改的原始状态记录,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固定证据;如果是涉案当事人,可留存自身出入境的相关通行凭证、境外参与工作的沟通记录、自身被胁迫的相关佐证材料,配合办案机关如实陈述相关细节,便于后续核查事实。
案件的办理经验显示,完整且关联度足够的证据脉络,是支撑合法合理辩护主张落地的核心基础。马志孝律师在该中始终坚持实事真相的执业理念,通过逐一筛查在案证据、核对证据细节、搭建关联证据脉络的方式呈现案件事实。普通群体遭遇同类纠纷时,事前事中完整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相关通行沟通材料,及时配合办案机关固定证据,才能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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