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居住在湛江下辖村镇的庞女士因购置商品房过程中出现的认购书条款争议,在多次与开发商交涉无果、涉案定金迟迟无法退回的处境下,委托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戴雯雯代理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最终经法院审理,判决开发商向庞女士全额返还此前缴纳的2万余元认购定金,庞女士的合理权益得到了足额保障。
庞女士原本有刚需购房计划,202X年X月X日前往吴川市某楼盘看房时,现场销售人员向其介绍的意向房源套内单价为7字头价位,双方初步协商一致后,销售人员当即拿出《某华府商品房认购书》让庞女士签署,告知其先缴纳定金后续再走正式购房流程。
庞女士当天按照要求向开发商支付了2万余元定金,开发商出具了对应的收款收据。但签署认购书后次日,庞女士仔细核对书面文件才发现,打印在认购书上的房屋单价变成了9字头,和此前双方口头协商的价格存在明显差距,远超出她的购房预算。庞女士立刻找到开发商提出异议,主张双方当初约定的单价与认购书载明内容不符,要求解除认购协议、退还已缴定金,但开发商直接否认此前的口头议价内容,强调认购书加盖了双方签字盖章的效力,主张单价以书面文件为准,且庞女士未在约定期限内前来签署正式购房合同已构成违约,按认购书约定定金不予退还。庞女士多方投诉、自行交涉数月都没能推进退款,无奈之下找到戴雯雯律师求助,此时距离认购书约定的签约宽限期已经过去近一个半月。
戴雯雯接手案件之后,首先梳理了本案面对的多重现实障碍:
第一是证据层面的先天缺陷,庞女士无法出示直接证据证明双方事前曾约定过7字头单价,看房过程中没有留存录音、聊天记录等直接佐证材料,唯一能提交的只有认购书、定金收据和几次沟通时的碎片化录音,开发商手中持有经庞女士签字的书面认购书,本身属于法定有效书证,载明的单价内容从外观上对原告方十分不利。
第二是法律适用层面的常规风险,按照商品房认购纠纷的常规裁判规则,买方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在约定期限内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依据定金罚则没收已付定金,开发商已经明确引用该条款抗辩,此前本地数起同类单价争议案件,买方均因证据不足被驳回退款诉求,本案存在较大的裁判不确定性。
第三是外部沟通层面的壁垒,开发商已经明确给出拒退态度,且有专职法务对接案件,此前庞女士自行多次沟通,对方均以“走司法程序再说”搪塞,不存在私下协商和解的可能性,案件必须通过诉讼程序推进。
戴雯雯接手案件后没有直接启动诉讼,首先逐帧核对了庞女士手中仅有的几次和销售人员、对方法务的沟通录音,从零散的对话细节中梳理出对方曾侧面提及“当初报的低价是活动优惠价,财务没更新到合同模板里”的表述,将该段有效内容逐一整理成文字转录稿,形成内容补全的证据链逻辑。
随后戴雯雯没有直接主张“开发商欺诈修改单价”,而是调整代理思路,围绕“认购书所载单价并非双方真实合意”展开论证:一方面从当地同期同小区相近楼层房源的备案售价、同期其他购房者的认购价格佐证,该楼盘同户型的活动优惠售价区间确实覆盖庞女士主张的7字头价位,认购书上打印的9字头属于远高于同期售价的异常价格;另一方面针对认购书条款中“逾期签约定金不予退还”的格式条款,论证该条款未对买方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且本案中双方未能签署正式购房合同的核心原因是核心交易标的单价未达成一致,不属于买方单方违约的情形,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不成立。
戴雯雯据此整理出完整的证据目录与代理意见,在法定举证期限内全部提交给审理法院,针对开发商提交的格式条款抗辩逐一给出回应,全程围绕“磋商过程中核心交易要件存在重大误解、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导致本约无法订立”的核心逻辑搭建论证框架。
广东省吴川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作出(202X)粤X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支持戴雯雯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涉案商品房认购书因核心单价条款未达成真实合意,后续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不可归责于单方,判令开发商限期向庞女士全额返还已缴纳的2万余元定金,案件受理费也全部由开发商负担。庞女士在判决生效后十余日内就收到了全部退还款项。
本案裁判结论仅针对个案,不代表同类案件均可获得相同结果。
戴雯雯律师结合本次案件办理经验提示:很多刚需购房者首次购房时容易忽略认购书签署的细节,往往在没看清全部手写、打印条款的情况下就仓促签字付款,事后发现和事前约定不符时,很容易陷入“签字即认可条款”的被动处境。
商品房认购环节的争议办理,往往不是直接硬套定金罚则就能得出结论,很多时候事实真相藏在零散的沟通细节、同期同类交易的市场背景里,代理这类案件不能只盯着书面签字的效力,要从全维度的细节里找到双方合意的真实原貌。法律服务不能为当事人试图突破法律底线的诉求兜底,但在合法的事实与证据框架内,精准梳理争议核心、跳出常规抗辩惯性,确实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符合公平原则的处理结果,也能够在情理和法理之间找到更适配的平衡点。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