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小区门口的划车行为,从治安事件升级到刑事立案,不少当事人一旦被移送审查起诉,很容易直接走上被追责的轨道。
陈晓伟2004年起进入法律行业,至今已从事刑事相关工作近二十年,早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之后,他便一直深耕刑事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企业合规领域,先后获评2015到2024年连续九年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身上挂着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个职务,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以首批嘉宾身份参与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多次就社会热点法律问题接受多家媒体采访。2023年7月,他接到当事人张某家属的委托,此时张某刚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刑事拘留,拘留在北京市朝阳区的看守所内。
陈晓伟第一时间安排会见,在会见室内和张某核对当晚的全部细节。张某称自己当晚和同事聚餐后饮酒过量,回家路上被路边停放的机动车绊倒,情绪在酒精作用下失控,随手掏出身上的钥匙划伤了附近停靠的多辆车辆,酒醒后完全记不起这段行为,直到民警出示现场监控才知晓自己做了什么。当时距离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还有不足一周的时间,一旦被作出逮捕决定,后续不起诉的难度会大幅提升。
陈晓伟没有等侦查环节走完,当天便梳理出全部14辆受损车辆的车主信息,指导家属逐一对接所有受害人,除了按照价格鉴定报告给出的18865元车辆损失金额全额赔付之外,还额外承担了车主修车产生的交通、误工等关联支出,前后合计支付赔偿款48414.19元。所有受害车主和涉及的街道办事处都收到了足额赔付,所有人都出具了书面谅解书,明确表示愿意原谅张某的临时过失行为。带着全套赔偿凭证和谅解文书,陈晓伟在审查批捕阶段和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逐一说明张某的醉酒状态、事发的偶然诱因、退赔的完成情况,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张某从看守所离开回到家中。
案件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朝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陈晓伟第一时间完成全部卷宗的阅卷工作,他没有仅以“已赔偿、获谅解”作为核心辩护点,而是从寻衅滋事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拆解论证。他在提交的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中明确指出,张某是在醉酒后认知能力显著下降的状态下实施的划车行为,不存在寻衅滋事罪要求的“明知行为会破坏公共秩序,仍主动追求该危害结果发生”的直接故意,主观恶性极低。案发时段为深夜,涉事路段人员稀少,现场相对僻静,被划的车辆原本就违规占用道路停放,张某的单次偶然行为并未引发围观、恐慌等进一步破坏公共秩序的后果,客观上没有达到寻衅滋事罪要求的严重危害程度。
陈晓伟特意附上所有赔偿支付记录、谅解书、车主签字的赔付明细统计表作为佐证,说明张某造成的所有物质损失已全部挽回,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已经完全修复,张某此前没有任何前科劣迹,一贯工作生活表现正常,本次事件属于多因素叠加下的偶发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低,符合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情形。他在意见书中提出,对张某适用非刑罚处罚方法,完全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法律原则。
这份逻辑完整、证据链扎实的法律意见,被承办检察官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最终审查认定,张某的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当天,张某家属特意带着张某到律所当面致谢,陈晓伟提醒他之后饮酒务必控制量,避免再因失控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这类因醉酒引发的轻微损财类案件,一旦被贴上寻衅滋事的标签,当事人很容易留下案底,后续对工作、子女升学就业都可能产生不可逆的影响。陈晓伟后续把这类案件的辩护要点整理成文字,收录进他的《想说无罪不容易》一文,编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当中。针对这类边界模糊的轻罪案件,不能只走常规的辩护流程,要在黄金三十天的提请批捕窗口期内把退赔、谅解、事实梳理的工作全部落地,才能最大程度推动后续的出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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