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里,已明确营运车辆一方承担主要责任,为何庭审中对方还能提出多重赔偿抗辩?当王振律师打开案头摊放的厚厚一摞证据袋时,这个问题是他走进法庭前最先理清的主线。他指尖划过袋口印着的标识,这些材料里有交管部门的现场视频、医院留存的完整就医病历、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还有当事人事发前后的工资流水、被撞坏的手机维修凭证,每一样都按时间顺序整理得清清楚楚。
王振律师的身影出现在闵行区正峰广场3号楼703室的办公室里,他是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从北京大学拿到法学学士学位后,2010年起就在上海从事诉讼相关业务,曾担任上海东锦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面对这起涉事企业为法人独资、另有全资母公司作为唯一股东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他没有急于罗列法律条文,而是先把手里的证据按类别分成几堆,堆在宽大的办公桌中央,每一堆都对应着对方可能提出的抗辩点。
他先在一堆现场视频和工商档案的纸页上轻轻敲了敲,随后在另一堆医疗票据和保险条款的复印件上停住。从业多年的经验让他习惯把每一个案件的风险点提前拆解,他知道保险公司的抗辩从来都围绕着减损展开,而一人公司的股东责任则是容易被忽略的突破口。当他翻到工商档案里关于股东出资的那一页时,他特意在旁边用铅笔标注了公司法中关于举证倒置的条款,那是他应对股东甩锅的关键依据。
王振律师将完整的证据链逐一呈到法庭上,他先拿出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说明事故发生时营运车辆的行驶状态,以此反驳保险公司调低责任比例的请求。针对非医保医疗费的抗辩,他拿出保险条款的复印件,指出保险公司未就该格式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不符合保险法中关于免责条款生效的要求。他还当庭指出,保险公司没有提交当事人伤残与事故无关的证据,也未申请参与度鉴定,其扣减赔偿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关于误工损失,他向法庭递交了当事人事故前后的收入流水,显示其工资收入存在明显差异,以此证明误工的实际损失。对于鉴定费和律师费,他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提出这些费用是当事人维权的必要开支,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在处理股东责任时,他当庭出示的工商登记信息,证明涉事企业为一人独资公司,且母公司无法证明其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应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结束后,王振律师坐在办公室里整理着案卷,他将法院的判决意见按证据类别归置好,那些被法庭采纳的代理意见,每一条都对应着他之前拆解的风险点。他常说,每个案件里的证据都是当事人的全部希望,律师要做的就是把这些希望用法律规则串联起来,让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推敲。他偶尔会看着桌上的案卷出神,那是他处理过的近千件案件中的一件,也是他坚守职业宗旨的又一次践行。
王振律师在这起案件中,把法律规则和案件细节结合得恰到好处,他没有用夸张的方式呈现自己的工作,只是一步步拆解问题、梳理证据,最终让当事人拿到了全额的伤残赔偿和全部的医疗费用,还让股东承担了连带责任,为后续的执行回款提供了双重保障。这些看似普通的动作,却成了当事人维权路上最坚实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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