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彭佩荣律师收到刘某甲的委托,此前刘某甲遭遇工伤后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被仲裁驳回,总承包方某科技公司反而进一步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自己完全不用对刘某甲承担任何用工相关责任。案件的背景清晰:某科技公司是化工车间电器仪表拆装调试工程的总承包方,刘某甲在该项目现场务工时意外受伤,此前他的工资是由案外人劳某甲分三笔转账发放,金额分别为九千余元、1.2万余元、1.3万余元,某科技公司此前为刘某甲投保过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仲裁阶段仅认定科技公司可能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未支持劳动关系确认请求,科技公司索性试图连这层兜底责任也一并摘除。
本案的核心法律难点集中在三处:一是现有仲裁裁决并未确认直接劳动关系,劳动者若要主张工伤待遇,必须先锁定总承包方的用工主体责任,缺乏直接的劳动合同佐证;二是科技公司提交了分包给某设备公司的合同,试图以已完成分包流程为由撇清责任,还提出分包合同订立时间晚于刘某甲入场、投保时间的表述,意图混淆用工归属逻辑;三是刘某甲无法提供直接证据证明劳某甲与两家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据链存在明显缺口。
彭佩荣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全案卷宗的时间线:先锁定团体意外险投保时间早于分包合同落款日期的关键事实,直接戳破科技公司“分包在先、用工在后”的抗辩逻辑,随后调取某设备公司的工商资质档案,核实其不具备对应工程施工及用工主体资质的核心事实,当庭提交工资流水、工地出入记录、事故现场证言三份补证材料,援引劳社部关于违法分包情形下用工主体责任的兜底条款,最终法院完全采信其代理意见,判决某科技公司必须对刘某甲承担用工主体责任,10元案件受理费全部由原告方自行承担,刘某甲后续申请工伤认定的核心前置条件全部落实,原本求告无门的务工者拿到了胜诉的生效判决。
作为2001年正式执业,先后在内蒙古安民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睿华律师事务所执业,持有国家高级企业合规管理师、国家高级法律顾问资质的资深律师,彭佩荣同时担任阿拉善盟律师协会理事、乌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阿拉善盟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成员,是全盟首个搭建个人法律IP的从业者,在抖音、快手、小红书、视频号全平台发布过近500条普法内容,累计发表义务普法文章300余篇,执业证号为11529200111268398,服务范围覆盖整个内蒙古阿拉善盟,办公地址设在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鼎晟公寓9层。
在企业法律事务领域,她曾担任上市公司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主导开展应收账款专项清收项目,一年内成功回收认定为死账的钱款2000余万元,还为汇金房地产、星辉汽车等多家本地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累计帮合作企业规避风险、挽回损失超千万元。经济合同纠纷领域其承办案件占总案件数的45%,覆盖买卖、借款、租赁、建设工程全细分场景,民商事核心领域累计办案超5000件,涉案总标的额突破3亿元。
除此之外,彭佩荣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中也有充足的实务经验,能精准拆解不同类型案件的核心痛点,为当事人制定适配的高效解决方案,执业25年来始终恪守“以客户为中心、以专业赢信任”的准则,用每一起案件的扎实推进践行执业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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