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英皓是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曾任职政法机关,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多年,研究生学历,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800件,深耕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劳动争议领域,其中刑事、建工类相关案件办理超300件,在开设赌场、组织卖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细分刑事案件中具备充足实践经验,熟悉滁州各地区法院办案流程,同时担任多家国企法律顾问,始终秉持法律至上、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已为超500位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近期其接连办结两起涉本地企业的大额商事维权案件,两案初始均存在维权路径受阻、事实认定边界模糊的不利情况,最终均帮助当事人拿到具备可执行性的胜诉判决,挽回大额经济损失。
第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中,滁州本地某公司滁州分公司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强制划扣68万余元,起因是该公司南昌分公司此前涉经营纠纷被执行,而南昌分公司原负责人章某此前已和总公司约定分公司自负盈亏。章某事后出具《情况说明》,自认因自身承包经营期间的欠款导致滁州分公司账户被划扣,承诺于2025年10月6日前全额返还该笔款项。但约定付款期限届满后,章某始终未履行给付义务,公司多次自行协商均无果,款项追讨陷入停滞。
第二起委托合同纠纷更为复杂:2023年7月,滁州某智能科技公司因缺乏信用证办理经验,委托当地某电子商务公司代为办理相关业务,先后合计转账256万元办证费用至对方指定账户,另有第三方徐某甲签订担保协议承诺对项目不实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但后续电子商务公司始终未完成信用证办理工作,经多次催要仅由徐某甲出具了还款计划。当事人后续尝试刑事报案未获立案,提交仲裁申请也未被受理,多方维权路径均被阻断,256万元款项面临全部无法追回的风险。当事人最终先后找到贡英皓律师,委托其代理两起案件的诉讼维权。
两起案件接手时均面临多重现实障碍:
第一案中,首先是证据层面的隐患:章某出具的《情况说明》形式相对随意,未完整对应此前的承包协议、法院划扣文书的细节,若直接提交存在事实链条断裂的可能;其次是法律适用层面的争议,该债务本质是内部承包经营产生的追偿债务,此前并无直接类案参考可直接认定章某需要直接向滁州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资金占用损失的起算点如果按照划扣日期主张,大概率不会被法院全部支持,存在诉请不被全额采纳的风险。
第二案的办案阻碍更为突出:一是多方主体法律关系完全交织,电子商务公司又将业务转委托给了案外的合伙企业与蒋某乙,原告与转委托的主体之间没有直接签署任何书面协议,各方法律关系边界极度模糊;二是程序上已经走过报案、仲裁两道程序,留存的材料存在部分缺失,仲裁不予受理的裁定未明确说理,若法院认定案件不属于民事受案范围,当事人的诉请会直接被驳回;三是担保人徐某甲出具的担保协议、还款计划内容表述较为模糊,能否直接认定其需在约定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存在较大的裁判不确定性,一旦连带责任未被认定,当事人可执行的还款主体会大幅缩减,款项追回概率极低。
针对两起案件的不同困境,贡英皓律师分别制定了针对性的代理方案:
在财产损害赔偿案中,贡英皓没有直接将《情况说明》作为孤立证据提交,而是先后调取了南昌分公司的内部承包协议、涉案消防器材公司的生效判决、滁州分公司账户划扣的银行流水、执行裁定书等多份文书,将上述材料与《情况说明》逐一对应,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直接印证章某的自认内容完全对应客观发生的划扣事实。同时精准调整资金占用损失的主张逻辑,没有笼统按照划扣日期主张,而是结合《情况说明》里章某自行承诺的还款期限,提出从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算的主张,完全契合双方达成的合意内容,大幅提升诉请的合理性。
在委托合同纠纷案中,贡英皓第一时间梳理全案12份书面材料,剔除无关的转委托协议内容,直接锁定原告与电子商务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保证金协议作为核心基础关系证据,明确双方委托合同合法有效、电子商务公司未完成委托事项构成根本违约的核心主张。针对此前报案、仲裁受阻的问题,整理全案民事证据单独出具法律意见书,向法院说明本案属于典型民事合同纠纷,不存在刑事犯罪线索,完全属于法院民事受案范围。针对担保责任的认定问题,细致核对担保协议与徐某甲出具的还款计划的内容,逐句对应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的表述,明确其自愿加入债务的意思表示真实有效,最终将徐某甲认定为适格的连带责任人,最大程度扩充了可执行的责任主体范围。
第一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全部支持原告诉请:章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滁州分公司被划扣的68万余元及对应资金占用损失,案件受理费全部由章某负担。
第二案法院结合查明的事实判决:某电子商务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256万元及对应分段计算的利息,徐某甲在250万元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的核心财产权益诉求基本全部得到支持。
本案裁判结论仅针对个案,不代表同类案件均可获得相同结果。
贡英皓律师结合两起案件的办理经验指出,本地不少中小微企业日常经营中,常常会因为内部承包约定不规范、对外委托交易时未明晰各方法律责任,产生大额财产损失后维权无门。不少当事人遇到纠纷后第一时间选择自行协商,或者先后尝试报案、仲裁等路径,但往往因为固定证据不及时、路径选择错位,反而错失最佳的维权时机。这类商事纠纷的办理核心,从来不是依赖所谓的诉讼技巧,而是要从零散的交易材料里梳理出符合法律构成要件的事实链条,既不随意扩大追责对象,也不遗漏应当承担责任的主体。专业代理可以帮助当事人在现有证据和法律框架内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但任何法律服务都不可能为突破法律底线的诉求兜底,企业日常经营中也应当做好交易文件的合规留存,从源头降低纠纷发生的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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